一般业务条款
适用于消费者
§ 1 适用范围、概念定义
(1) Relyon等离子体有限责任公司(relyon plasma GmbH), 业务负责人: Simona Lerach & Florian Freund: Osterhofener Straße 6, 93055 Regensburg, 德国/Germany (以下简称: „RP“) 在https://www.relyon-plasma.com/shop 网站上经营提供商品与服务的网上商店。
(2) 在本业务条款的意义上, „消费者“是指任何一个完成一项法律行为的自然人,该行为的主要目的既与其行业工作也与其独立职业活动无关。
(3) „企业经营者“ 是一个以从事其行业工作或独立专业活动的形式完成一项法律行为的自然人或法人或有法律能力的人合团体, 其中有法律能力的人合团体是一个有获得权利能力及负债能力的人合团体。
(4) 除非另有明确约定,以下一般业务条款在订货时的有效版本适用于RP与消费者 (以下称: „客户“ 或 „您“) 之间的所有业务。
§ 2 合同的成立、合同文字的存储
(1) 以下关于签订合同的规定适用于所有通过我们的网上商店(https://www.relyon-plasma.com/shop)进行的订单。
(2) 我们在互联网上的产品介绍不具约束力,也不是对合同签订有拘束力的报价。
(3) 以下规定对进入我们网上商店的订单适用: 客户成功跑完我们在网上商店设定的订购程序,便提交了一份有拘束力的合同要约。
订单通过以下步骤完成:
- 选定希望的商品、选择的服务,
- 点击相应按钮 (例如 „放进购物车“、„放进购物袋“ 之类) 添加产品,
- 检查购物车中的信息,
- 点击相应按钮 (例如 „前往收银台“、„前往付款“ 、„前往订单总览“之类) 叫出订单总览,
- 输入并检查地址和联系信息, 选择付款方式、同意《一般业务条款》和《撤销说明》,
- 点击 „现在购买“按钮完成订购。这表示您已下了有拘束力的订单。
- 当您在三个工作日内收到我们寄到您指定的电子邮件地址之订单确认,合同即告成立。
(4) 若签订合同,与 RP 的合同即告成立。
(5) 下订单之前,合同数据可以透过浏览器的打印功能打印出来或被电子保存。在您释放订单之后,订单的处理以及所有与签订合同相关的必要信息 ̶ 尤其是订购数据、《一般业务条款》和《撤销政策》 ̶ 之传送,都将透过部分自动化的电子邮件完成。合同签订后我们不存储合同文字。
(6) 输入错误可以透过键盘、鼠标和浏览器的一般功能 (例如浏览器的»后退钮«) 加以纠正。如果您提前中断订购程序、关闭浏览器窗口然后重复该程序,也可以纠正错误。
(7) 订单的处理以及所有与签订合同相关的必要的信息之传达,都是透过部分自动化的电子邮件完成。因此您必须确定您留在我们这里的电子邮件地址正确无误, 并在技术上确保电子邮件的接收,尤其必须确保不会被SPAM过滤器阻挡。
§ 3 合同标的与产品主要特点
(1) 我们的网上商店的合同标的是:
- 商品的销售。具体提供的商品请见我们的产品页面。
- 服务的提供。具体提供的服务商品请见我们的产品页面。
(2) 商品和服务的主要特点见于商品描述。
(3) 产品描述中明显的、或从实际情况产生的各种限制, 尤其是对目标环境的硬件和/或软件要求,适用于数码产品的销售。除非明确另做不同约定, 否则合同标的仅限于产品的私人与商业性质之使用,不包含再转让或再许可的权利。
§ 4 价格、运费和交货
(1) 在各项报价中所列的价格与运费都是总价,包括所有的价格组成部分以及所有应纳税赋。
(2) 除非我们明确提供货到付款的付款方式,否则购买价格必须在产品交付之前支付 (预先付款)。您可以采用的付款方式显示在网上商店或各该报价的相应标示按钮下。除非个别付款方另有说明,否则帐款应立即支付。
(3) 若采货到付款的付款方式,最低订购金额为 0.00欧元,最高订购金额为0.00 欧元。
(4) 在报价之外可能还会发生交付产品的运费, 除非有显示各该商品为免运费。运费会在报价中显示, 也可能在购物车系统和订单总览中再次向您清楚提示。
(5) 除非在产品描述中另有明确注明,否则所有提供的产品均可马上发货 (交货时间: 货款入账或货到付款的订单进来后3至4个工作日)。
(6) 关于交货地区有以下限制: 在以下国家可交货: 比利时、保加利亚、德国、丹麦、爱沙尼亚、 芬兰、法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克罗埃西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 瑞典、 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捷克、匈牙利、塞浦路斯、奥地利。
§ 5 留置权、所有权保留
(1) 唯有在同一个合同关系中的索赔情况下,您才能行使留置权。
(2) 在购买价钱全部付清之前,货物仍是我们的财产。
§ 6 撤销权
作为消费者您有撤销权利。关于这权利请参阅我们的 撤销说明。
§ 7 责任
(1)除以下例外情况外,我们对违反合同义务以及侵权行为,仅限于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才承担责任。
(2) 在生命、身体与健康的伤害上或合同的基本义务之违反上若有轻微过失,我们负无限责任。如果拖欠服务、无法提供服务或违反合同的基本义务,在有轻微过失的情形下,我们仅能着眼于合同典型的可预见损害对因此产生的物品与财务损失承担责任。合同的基本义务是指必须履行才可能让合同正确执行,若违背则将危及合同目的之达成,并且通常您可以信任它会被遵守的义务。这尤其包括我们必须开始运作以及履行§ 3所述的、依合同应尽的服务。
§ 8 合同语言
我们只以德文作为合同语言。
§ 9 保证/售后服务
(1) 关于保证依照法律之规定。
(2) 作为消费者您应该在合同履行时立即检查物品/数位商品或提供的服务是否完整、有无明显缺陷与运输损坏,如有不满之处请尽快告知我们和运输商。如果您不这么做,当然对您的法律上之保证权利没有影响。
(3) 我们的客户服务info-relyon@tdk.com / +49 941 600 98 0 随时回应您的问题、投诉与指正。
§ 10 最后条款
(1) 适用德国法律。然而,这个法律选择不能导致消费者通常居住地的国家之法律强制规定所保障的保护被取消 (有利原则),否则不能适用。所有合同义务的履行地点是RP 在雷根斯堡的公司所在地。
(2) 倘若在本《一般条款》适用范围内签订的合同中有一项约定全部或部分无效,其他约定的有效性不受影响。为取代该无效或失效的约定,合同双方应另外约定一个法律上有效的、符合合同之经济目标以及本《一般条款》之目的的规定。
若有规则上的漏洞,做法相同。
2020年8月13日, 雷根斯堡
依《在线争端调解法案》(ODR-VO)第14条第1款和《消费者争端解决法》(VSBG) 第36条的争端仲裁替代机制:
欧盟委员会提供一个在线争端调解(英文:Online Dispute Resolution)平台,您可以在https://ec.europa.eu/consumers/odr 找到该平台。我们没有义务也将不参与由一个消费者仲裁机构主持的争端调解程序。